Saturday, 19 July 2014

1907年章太炎、嚴復論建國之路上的民族難題(日誌)

(五年前所寫,也寄存在此)

"中国以先汉郡县为界,而其民谓之华民。若专以先汉郡县为界者,则蒙古、回部、西藏之域不隶职方……若夫乐浪、玄菟,即朝鲜之地。交趾、日南、九真,奄越南而有之。至于林邑,则柬埔寨是也……血统则朝鲜稍杂,而越南皆吾冠带之民……朝鲜设郡,止于汉魏。越南则上起秦皇,下逮五季,皆隶地官之版,中间阔绝,明时又尝置行省矣……西藏回部,明时徒有册封,其在先汉,三十六国虽隶都护,比于附庸,而非属土。今之回部又与三十六国有殊。蒙古则自古未尝宾服……故以中华民国之经界言之,越南、朝鲜二郡必当恢复者也;缅甸一司则稍次也;西藏、回部、蒙古三荒服则任其去来也。"

"满洲遇回人既惨酷无人理,其再征者为左宗棠之湘军,彼则亦以虺蛇视汉族……向者有云,回部诸酋以其恨于满洲者刺骨,而修怨及于汉人,奋欲自离以复突厥花门之迹。犹当降心以听,以为视我之于满洲,而回部之于我可知也。"

"彼为金铁主义说者曰,蒙、回、藏人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者,必以通中国语为惟一条件。"

————章太炎《中华民国解》(1907年)


(章太炎)

 
(一) 专政体制反而成了推迟各民族民意直接冲突的一层缓冲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中国官方投入了近一万亿美圆刺激经济(注1)。中国不惜代价保护经济高速增长,如果就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如果经济高速增长成了社会稳定的惟一凭借,那么社会能不能真的长久稳定就不免可虑。商业社会发展越前进,商业活动的结构越复杂,对司法独立性的要求就越无可避免,而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就不可能永远无限期推迟。可是中国各民族冲突的前景却是民主化之路上最可怕的地雷。

假设明天我们引入了多党民主制度,国家的民族问题是不是就迎刃而解?如果民主化之后汉族人民的愿望是"民主统一"而维藏人民的愿望是"民主独立"呢?我们常把多党民主制度、人权、理性决策、民族平等、文化多元和媒体自由竞争看作彼此互不矛盾的统一体,可这些"好东西"之间是不是真的互不矛盾?“一人一票,多党竞争”制度从来都保护个人或少数群体的人权么?总是有利于理性的政治决策么?在商业环境中争夺读者观众的舆论媒体总有反对极端民族主义的意愿么————如果反对民族主义意味丧失市场份额,乃至报纸倒闭?在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国家",如果多党民主制沦为"政党依族立,民意以族分"的局面,选民、政党之间因为语言隔阂无法交流,则各民族不甘心说其它语言的议员或政府,做有关本民族的决定,而各自寻求独立建国,成立国界清晰的"单一民族单一语言国家",原是最自然的趋向。只要人民愿意,各少数民族独立建国,和平共处自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在真实的世界里,西藏和新疆周围的地区并不是真空,假设西藏新疆同中国的距离疏远,和其它的地区或世界强国拉近呢?

在多党竞争的环境下政党并不总能靠最理性、稳健、长远、公平的政策夺得选票,特别在各族独立的危机关头,理性稳健的声音,恐怕都很难压过以"战略安全""军事价值""天然资源"之类口号煽动民心的政党,如果汉族大众极端民族主义的情绪失控,那么且看俄国的车臣印古什内战,前南斯拉夫式的血腥民族仇杀,都殷鉴不远,暴民专制,军事独裁等等前景全随之而来。如果今天我们不知道怎么应付这样危险的局面,就自欺欺人说不会发生这种事,或幻想在民主制度下危机自然迎刃而解,那实在是最不负责任,最危险的态度。中国的一党专政体制固然对造成今天各民族间紧张的关系负有主要的责任,可现在这种专政体制反而成了推迟各民族民意直接冲突的一层缓冲。过去中小民族的人民有不满,也同汉人一样,抱怨“当官的”,而不是直接抱怨“汉人”。可是近十数年来,汉藏汉维民族间摩擦渐着,积怨日深,假如对缓和民族矛盾还没有妥善的策略,就先抛弃一党专政,引进民主制度,等于抽去了这层各民族民意直接冲突的缓冲墙。仿佛箭在弦上,子弹上膛,却不见了各族的众矢之的,可箭犹在弦上,子弹尚在枪中,势不得不发。是福是祸,实在要我们以临渊履冰的谨慎思考。


(二) 从前足以供养1000个自给自足的语言、文明、民族的土地和地球物质资源,现在可能只足以供养50到100个

不同于古代的以道德秩序或宗教秩序作立国基础,现代国家,特别是现代民主国家是以"人民的愿望"作为立国的基础。在以道德或宗教为立国的基础的时代,说不同语言的民族,只要信奉同一套道德或宗教信仰,还有可能在一种"天朝"或是"神圣帝国"之类的框架内相安无事,许多中小民族在这种框架下自立为王,究竟是藩属还是独立,借助语言文字的隔阂,大有"各自表述"的模糊空间。而现代民主制度不但以"人民的欲望"为立国的基础,而且公然承认这"欲望"主要是指人民的物质欲望,人家欧美先进国家的人民洗热水澡,装空调,开汽车,我们的人民也要洗热水澡,装空调,开汽车。推动经济生产规模无限扩大,创造物质繁荣也成了政权合法性中的应有之义。这样的"现代国家概念"的后果,一是现代地图上的国界,比古代地图上划得清晰得多,因为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都成了要拼命争夺的资源,从前没有人重视的荒原沙漠也都成了寸土必争之地。这"现代国家概念"的后果之二,是以"人民的欲望"为立国基础的现代国家需要工业化,规模经济和共同市场。从前足以供养1000个自给自足的语言、文明、民族的土地和地球物质资源,现在可能只足以供养50到100个在那里竭力扩大经济规模的语言、文明、民族。至今还没能独立建国的中小民族求得独立的困难越来越大,大国容忍小国独立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甚至不是因为小国本身有什么威胁,而是因为环伺小国战略作用的其它大国。可是中小民族愿意牺牲自己的独有的语言和文明,融入到所谓"先进"文明的大规模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里去吗?

近60年来,联合国成了世界各国互动的中枢,但是联合国的两原则:"只接纳'主权国家'加入"和"不干涉'主权国家'内政",也成了激励中小民族独立建国的动力。联合国建立之初并没有自诩为一国是否独立的认可机构,也没有要求所有独立国家都加入联合国。而今天是不是联合国会员,却成了民族独立与否的象征,能否存续的指针。中小民族都以有一天加入联合国作为民族独立的最终梦想。联合国虽号称"United Nations(民族)",实际上却只许"state(国家)"加入。《联合国宪章》中含糊其辞之处特多,说到"国家(state)",对"国家"并没有定义,说到拥护"人民(peoples)之自决权"(注2) ,又没有明确"人民"一词所指,究竟是一个政治军事实体国家中的全部人民,还是因为血缘语言历史文化而有共同自我认同的一个民族?

("The United Nations fight for freedom")

 
现在大家通常引用的"主权国家"概念,来源自1933年美洲国家会议在乌拉圭的蒙特维第尔第7届大会上通过的条约,定义"主权国家"需要有"常住之人口,明定之疆域,自立之政府,外交之能力"四大要素(注3) ,而共同的血缘、语言、历史、文化、自我认同感却并不曾在定义要素中提到。"模糊安排,各自表述"的空间不复有,中小民族面临要不完全独立,加入联合国,同旧时所谓的"天朝"或"神圣帝国"平起平坐,要不就沦落为退而求其次,但求一族文明存续而不可得,因为"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让寄居在大国内的中小民族在国际法内完全找不到保障之依据。国际法中尚没有一个折衷的"文化主权"概念,现有的"主权"概念既然与"明定之疆域"密不可分,而和语言文化历史渊源全无干系,在一得全得,一失全失的情况下,中小民族自然只好争取完全独立,裂土分疆。


(三) “必以通中国语为惟一条件”

章太炎在1907年写的《中华民国解》里,已经透露了这种自"天朝与属国"体制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变之难。即如关于旧日"属国"地位的升降,今天读来便难免有沧海桑田之感:

"中国以先汉郡县为界,而其民谓之华民。若专以先汉郡县为界者,则蒙古、回部、西藏之域不隶职方……若夫乐浪、玄菟,即朝鲜之地。交趾、日南、九真,奄越南而有之。至于林邑,则柬埔寨是也……血统则朝鲜稍杂,而越南皆吾冠带之民……朝鲜设郡,止于汉魏。越南则上起秦皇,下逮五季,皆隶地官之版,中间阔绝,明时又尝置行省矣……西藏回部,明时徒有册封,其在先汉,三十六国虽隶都护,比于附庸,而非属土。今之回部又与三十六国有殊。蒙古则自古未尝宾服……故以中华民国之经界言之,越南、朝鲜二郡必当恢复者也;缅甸一司则稍次也;西藏、回部、蒙古三荒服则任其去来也。"

又如关于维汉民族矛盾之远因:

"满洲遇回人既惨酷无人理,其再征者为左宗棠之湘军,彼则亦以虺蛇视汉族……向者有云,回部诸酋以其恨于满洲者刺骨,而修怨及于汉人,奋欲自离以复突厥花门之迹。犹当降心以听,以为视我之于满洲,而回部之于我可知也。"

意谓以当时汉人仇满的心情,才能理解维人之仇汉人。再如于"多语言多民族国家"中实行民主代议制的窘境:

"若计言语文字者……独西藏为僻左,又向习波黎文字,既有文明之学,不受他熏……彼为金铁主义说者曰,蒙、回、藏人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者,必以通中国语为惟一条件。夫能通中国语者,则已稍稍醇化矣,然于中国社会之形态能切其一二耶?情伪不知,利病不审,坐而论道则勿能……所为建设代议士者,非独为人民平等计……固欲其言之有益于治耳。若言之而不能中要领,与不言同,则选举固可废矣……必不得已,惟令三荒服各置议士,其与选者惟涉于彼部之事则言之,而通国大政所不与闻,则差无弊害耳。"(注4)
(藏文古籍)


(四) 以"单一民族国家"的理想,勉强应付"多民族多语言国家"的现实

纵看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民族难题早在一百年以前就存在。而横看今天世界各国,民族矛盾既不是中国,也不是专制国家所独有。专制的中国面临的民族矛盾问题,同许多欧美民主国家面临的民族矛盾问题也是所同多于所异。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以"单一民族国家"的理想,勉强应付"多民族多语言国家"的现实。

2007年9月13日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宣言》以144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注5) 全世界四个反对这项人权宣言的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全都是英国人建立在原住民土地上的民主国家。这些国家虽然在20世纪中后期放弃"单一白种移民"的政策,逐步接受多元民族政策,但这所谓的多元民族政策,主要还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多元民族"(multiracial),而不是语言文化历史上的"多元民族"(multicultural)。

国内的读者可能对所谓“生物学意义上的多元民族”和“语言文化意义上的多元民族”,觉得有点费解,用中国的典故,韩文公《原道》里头的名言“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注6)”庶几可以用来比附————视他为“夷”与否,不在乎他的血统,而在他受不受我礼乐教化。我们不必又沾沾自喜说“洋鬼子的花样我们古已有之”,因为不幸这“洋鬼子” 的民族政策所针对的“诸夷”中,就有我们“Chinaman”(或曰“Asian”)这一“夷”。这政策核心的设想,是非英语民族的人民,既包括来自非英语国家的移民,甚至也包括殖民地的原住民,经过两三代“同化(assimilation)”之后就都放弃自己的语言,改说英语。语言是文化里最核心的部分之一,是民族和个人历史记忆的载体,一个少数民族的个人一旦被"主流民族"夺走了说自己语言的权利,也就很难不老实接受主流民族版本的历史,以主流民族之所是为是,所非为非。这也是为什么所谓"多元文化"中,多元的音乐,跳舞,服饰,烹饪尚且较易被主流民族接受,而主张多元的语言,宗教等,就颇受反感和争议。譬如自2006年起,澳大利亚保守党政府就要求所有申请公民权的移民宣誓,承认英国语文是澳洲社会的基石,就因为有些阿拉伯移民对学习英语有抵触情绪。(注7) 而英美一系列殖民民主国家共有的另一大社会问题,即原住民恶劣的社会经济地位,每受各国保守党指责全由于原住民"逃避受教育"自作自受,也是指他们逃避受英国语文教育。(注8)

这些矛盾冲突反映了"多语言多民族国家"先天带有的一种困境,就是人民的交流成本较"单一语言"的国家为高。语言作为表达客观世界和个人感受的符号系统,每一种语言文字都提供一个认知世界的独特角度和经验,更承载一种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但这是自学者哲人的角度看待语言。而对一个计算机程序专家来说,给一个简单的事物,譬如"苹果"、"铅笔"一个名称就足够了,用上百个不同的名词称呼"苹果"、"铅笔"不过是浪费符号和浪费记忆存储资源。平民百姓对语言的态度,大体在此两极之间,在多语言环境中,个人常有两种矛盾的倾向,一方面对自幼熟悉的本族的语言文化不能割舍,如果感受到本族语言文化受到歧视,还可能有强烈的反弹反抗;而另一方面又是常占上风的实用主义态度,如果异族语言文化代表着奢华富裕而本族的语言总和贫弱相伴随,则争学异族语而以乡音为耻也是常有的现象,而对其他弱小民族语言文化的傲慢无知和不屑一顾就更是普遍了。(完全因为对异族语言文化的好奇与同情而学习研究的总是极少数。)现代"多语言多民族国家"中的主流民族为降低交流成本计,都在尝试"同化"中小民族。而中小民族能不能被"同化"却因时、因地、因历史背景,因政策贤愚,因力量对比而异。


(五)"大熔炉"里的真实气氛

2007年5月25日,在澳洲"授予"原住民公民权40周年纪念前夕,总理霍华德和兼管原住民事务的部长巴剌夫(Mal Brough)借《澳洲人报(The Australian)》透露政府有意强迫所有原住民儿童学英语。霍华德谓:"我们既然能借学校体制强制中国、越南移民的小孩学英语,就应该能借学校体制强制原住民儿童学英语。"(注9) 自从1788年英国人侵入澳洲大陆,已经把原住民的语言从350种消灭到只剩下不到20种了。(注10) 霍华德却一向有意削减原住民语言残余的影响,当选之初就取消前政府保护土著语言的拨款(注11) 。这里不避繁琐摘引几则当时《澳洲人报(The Australian)》网站上的读者留言(原为英文,此系笔者所译):
(澳洲原住民)

Fri 25 May 2007 (11:04am)谢谢小霍还有这帮英国非法移民,谢谢提醒我们原住民应该怎么学他们英国话。正好提醒我不该教我孙子孙女说英国话,该教教他们说我们自己的话了。我想我们原住民宁愿死绝了也不想学英语。你们这帮英国鬼子记着,有报应的时候。你们坐在屋里暖暖和和的,淘我们的金矿煤矿铁矿,不淘空了不算,然后教我们学英语!
 
Fri 25 May 2007 (11:34am)说到对边远地区的原住民小孩强制学英语的政策,我想起1976年南非约翰内斯堡市外的"索维托(Soweto)暴动"。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当时的南非政府坚持让黑人小孩学Afrikaans(笔者注––––系荷兰语在非洲形成的一种方言),在小孩眼里是压迫者的语言。建议霍华德和巴剌夫二位理解语言和文化互不可分,作为掌权者,你攻击一族语言就等于攻击一族人民本身。也许这二位是明知而有意为之?
 
Fri 25 May 2007 (05:29pm)我是原住民,说写英文都没问题,可在好多白人眼里我还是个又脏又黑又野的原住民。很明显的不光是我说什么语言。再说好多白人自己的英文就那么讲究啊,不是也不怎么样吗。是不是某些人说不好就可以,别人说不好就不行?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一个政府部长会说一种原住民语言?还是这要求太过分了?
 
Fri 25 May 2007 (05:43pm)作为一个从西部来的"低人一等"的黑白混血儿的儿子,我向您们非原住民道歉,冒犯了,得罪了,我们偷了您的工作,在您街上游行,不排队上公共汽车,还威胁要武装起来把国会大厦给炸了……多数澳大利亚人应该高兴才对,经过对原住民家庭的群体灭绝,几代以来的侵犯基本人权,原住民都没象西班牙"埃塔"或是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那样组织武装反抗(注12)!

(澳洲原住民)
而许多白人读者对原住民支持者的反驳也是一样尖刻猛烈,如"石器时代的文明""土著话有什么好学的""不可救药"等等,这里就不多摘引了。近来有大陆学者主张中国放弃学自苏联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借鉴英美殖民国家的"大熔炉"民族政策。(注13) 这里不惮浪费篇幅,不过是为向国内的读者说明"大熔炉"里的真实气氛。亲身在英美殖民国家之中生活的人,就知道这里的原住民问题,族群关系问题,不过是在相对和平富裕的时代潜伏未发,政府左右支绌,穷于应付,而并没有根本性解决,一旦有条件时就可能恶化、激化。近来欧美各国多把所谓“家门内自生的恐怖主义(home-grown terror)”列为大敌(注14),却不愿意承认他们那歧视性的“同化”政策(大熔炉政策)让少数民族儿童在无孔不入的自卑感中长大,怎么会不养成极度敌视社会的个人呢。怎样以现代"单一民族国家"的模型应对"多民族多语言国家"的现实,世界上其实并没有真正成功的模型供中国借鉴。譬如2005年欧盟社群委员会向欧洲议会的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欧盟绝不打算变成一个"大熔炉(melting pot)"。(注15)
 

英美一系列的民主国家应对"多元民族多元语言文化"的现实有这种困境,中国应对自己的"多民族多语言"的现实国情也有这种困境,近年来"多民族政策"的核心设想之一,也是藏,维,蒙等各民族逐渐放弃自己的语言,改说汉语。而少数民族人民最反感的,也正是不能学习自己的语言。根据"拯救儿童"组织报道,新疆自2002年起,要求中小学校所有课程都用汉语教授,维吾尔语至多作为一选修科目。而在伊宁市自2007年9月起,维吾尔族学生在4年级前完全不许接受任何维吾尔语教育,4年级后也不过在维吾尔语一科目中有接触母语的机会,其它科目仍以汉语教授考试。而对移居当地的汉族学生,却完全没有学习维吾尔语的要求(注16) 。又据索南在《贯彻“在西藏地区学习和使用藏语的若干规定”一年来的回顾》报道,西藏国营商店里的店员大多捧“铁饭碗”数十年而不通一句藏语,藏民来买东西,感觉如置身外国,双方言语不通,店员态度又坏,往往以双方大吵大闹一通了事。藏民有歌谣曰:“草民!莫到商店伤神!尔既不通中文。为买饼干一斤。挨骂半个时辰!”(注17)

我们如果设身处地,想象自己是一个藏民,刚在国营商店和汉族店员恶语相向了一通,回到家中一看新闻,国家的领导层汉人十居其九,所做“讲话、指示”虽号称“重要”,自己却一句也听不懂。有关本民族的方针政策多由汉文写好再翻译成藏文————或是根本不翻译成藏文,个人的小委屈遽而化成民族文化上的大委屈,受异族统治的感觉油然而生。民谣已经出现,可见这样不愉快的经验不是一两个藏民的经历。假设一百个藏民有这样的经历,他们的家人亲友听他的经历,受他的影响的,加起来会有多少人,假设一万个藏民有这样的经历,他们的家人亲友听他的经历,受他的影响的,加起来又会有多少人。民族闲的矛盾乃至仇恨的浪潮,恐怕就是这涓滴的细流汇成的。大政方针如果不能保证各族语言文化真正的平等,就无怪乎少数民族人民大为反弹,民族关系紧张了。


(六) 让这两条界线不再重叠

前面花了读者不少的时间分析一个矛盾:现代民主制度和所谓“单一民族国家”的模型原本不是为"多民族多语言国家"量身定做的,而现代经济致使的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又不允许全世界所有大小民族各自成立单一民族国家(这"不允许"是就现实地缘政治说,不是就道德原则说)。这是专制中国和很多民主先进国家共同面临的难题。那么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呢?我想有内向的制度创新,和外向的探索发现两途。

先说向内,"多民族共存"可以指生物学意义上的"多民族",也可以指语言历史文化上的"多民族",同样,一个个人既有"生物学/血缘"上的民族归属感,又有语言历史文化上的民族归属感。不少出生在海外的华人,就是"生物学/血缘"上归属亚洲,语言文化上归属英语民族的实例。不同民族间的隔阂,既是因为一条生物学意义上的血统界线,又是因为一条语言文化历史上的文化界线,这两条界线常常看似一条,就因为其常常重叠之故也。一个中亚血统维吾尔族样貌的个人,说的是维吾尔语,用的是阿拉伯拼音字,认同的是“维吾尔族视角”的历史。而一个汉族血统汉人面貌的个人,说得是汉语,用的是汉语象形字,认同的是“汉人版本”的历史。这两条界线越重合,民族间界线越分明,冲突的危险越大。反之假如那个汉族血统汉人面貌的个人,能说维吾尔语,认同“维吾尔族视角”的历史,而那个维吾尔族血统样貌的个人,会读汉文,了解“汉人版本”的历史,那么这两个个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大大的减小了。民族关系好坏,源自无数跨民族的个人关系的好坏,一个成功的"多民族多语言国家",应该鼓励其人民建立"多重的归属感",越是能让这两条界线不再重叠,既鼓励汉族血统的个人建立对藏维蒙族的"语言文化归属感",也鼓励藏族血统的个人建立对汉维蒙族的"语言文化归属感",以此类推,则民族融合越融洽,民族冲突的风险越小。而一个失败的多民族国家,仅仅强迫少数民族人民建立对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化归属感",而忽略要求主体民族人民建立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归属感,待遇既不平等,少数民族人民反感反抗是最正常不过了,中外皆然。现代"多民族多语言国家"如果想长久统一,人民就绝不能各说各话,而必须能彼此交流沟通,而就中国各民族的力量对比而言,这交流沟通,就绝不可能以藏、维、蒙等少数民族语言被汉语彻底消灭,而汉语定于一尊为代价。汉族人民不通英日俄语还是手足之疾,对藏维蒙语的无知不尊重才是心腹之患。中国人要想国家长久统一而且稳定,非在心理上真正接受自己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不可,似乎避免不了以双语能力或多语能力,作为和一个公民民主权力相伴随的民主责任。

近三十年来中国并不是没有制度创新的经验,譬如经济特区,一国两制等,都是从低调做起,一面试验一面改进。今天的民族矛盾问题似乎照样可以从低调的制度创新入手,譬如在东部沿海一带建设几个藏语金融中心城市,吸引各国资本,建立高科技产业基地,而城市行政司法教育,全用藏文。在一些视觉符号上,也可以比照香港澳门,比内地更加宽松,譬如西藏旗帜和中国旗帜并用等。同时在全中国范围内所有大中小学开设少数民族语言课,要求汉族学生必须于藏、维、蒙等少数民族语言中选学一门,作为中学毕业,大学入学考试之一必考科目,藏维蒙等少数民族学生也必须于其它各民族语言中选学一门(不必须为汉语),作为中学毕业,大学入学考试之一必考科目,化解各族心结的效果当会比现在花费大陆学生无数光阴的"政治课"强出太多。今天的西藏领导层,明确宣布既不要求完全独立,也不放弃语言文化方面的权利,如果这种低调的制度创新行之有效,藏族人民和领导层看到自己的语言文化历史既受尊重,为求完全独立而同中国东南沿海的那些藏语金融中心城市分离也得不偿失,未来汉藏双方达成妥协,也就是水到渠成了。相比之下,强迫西藏方面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是把"现代主权国家"的概念强加于古代所谓"天朝与属国"框架下的"模糊安排,各自表述"。在汉藏协商中过于强硬逼迫,即使万一得计,其结果也不过是让今天温和而有威信的西藏领导层在藏人中失去威信,被更激进的力量取代,犹如巴勒斯坦内部之武装派别林立,对中国真是好事么?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就是互相纠缠于历史上的对错,作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依据,而现实中又不断书写新的仇恨历史,历史现实互为因果,积重难返。富有政治智能的汉藏领导者,应该能够不陷入这种可怕的局面中。如果找到双方能接受的现实制度安排,历史上的分歧总可以留给未来的历史学家。


(七) 加拿大的经验

加拿大可算在实行这种平等的"多民族多语言国家"上认真做过努力的一例,这并不是英语文明和原住民文明的平等,而是英语文明和法语文明的平等。加拿大成功的地方,是说法语的魁北克省,随经过全民公决,而决定留在加拿大联邦内,不追求完全独立。而失败之处这里多啰唆几句,或者可为中国借鉴。加国语言政策酝酿之初理想色彩特重,设想人人有双语能力,无论是法语背景的魁北克省,还是英语背景的其它各省都双语并行。而施行之后,发现新移民自海外移至魁北克省者,十有八九送子女到英语学校。反正魁北克省政府提供双语服务,而周边各省及美国又都以能说英语作为就业条件,对海外移民而言,无论英文法文都不是母语,自然选学英语以广出路。眼看在惟一的法语省内英文也要取代法文成为通用语,魁北克省只好通过立法,强迫所有新移民子女进入法语学校。而更失败之处,则是无论英语省内的法语教学,还是魁北克省内的英语教学都稀松平常,大多数学生实际上并不掌握双语能力,教学效果如此,结果是英语省内毕业的英裔学生没有足够的法语能力迁入魁北克省谋职定居,而魁北克省毕业的法裔学生欲异地旅行谋职定居也不首选加拿大各省,而是首选法国。更有甚者,40年间英裔的家庭,大多迁离魁北克省,而法裔的家庭,大多迁入魁北克省。血统之界线与语言文化之界线仍旧重叠,形成人民隔膜的局面。(注18)

(加拿大英语文明和法语文明的平等)

加国的经验有哪些可以供中国借鉴?我想其一是"多语言多民族国家"要提供人民以掌握"多语"的环境,最好是提供若干"单语"的地理区域,区域之内的行政商业法律全用单语。而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个地理行政区域内都"多语同时并行"则过于理想化,不大容易成功。个人在选择语言上毕竟是实用主义态度常占上风,在"多语同时并行"的一个地理行政区域内的个人,往往安守在自己语言的樊篱之内,没有学习别种语言的动力。其二是在所有"单语"的地理行政区域内都应当认真贯彻多语教学,以中学毕业,大学入学,政府公务人员的考试等办法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多语言能力,以至于参选议员,出任法官,校长,医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也应该以掌握多语为条件。由于在一个地理行政区域之内只有单语环境,学生要想掌握第二语言,必然希望到国内使用该种语言的地理行政区域去旅行,读书,度假,定居,通婚。这也正是"多语言多民族国家"所希望的不同语言民族间的互动交流以至融合。这种融合,是血统的融合和多种语言文化之共存,而不是主要民族"同化"中小民族,消灭中小民族的语言文化。

在民族融合过程中的通婚,也是一个有风险的因素,如果汉族男性与藏维蒙族女性结婚之数字,略同于汉族女性与藏维蒙族男性结婚之数字,则各民族自然融洽。反之若是汉族男性与藏维蒙族女性结婚之数字,千百倍于汉族女性与藏维蒙族男性结婚之数字,则各族男性看待汉族,汉族女性看待各族的态度都很难友善。


(八) 没有放之全国皆准的灵丹妙药

新疆的民族矛盾可能照这样的思路解决么?我想新疆西藏的民族矛盾虽然相似,但也大有不同。兹举数例:藏传佛教的发源地在西藏,信众追随的就是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等高僧,而伊斯兰教的发源地在中东地区,信众可能受世界范围内各种伊斯兰教思潮的影响;佛教无论汉传,藏传或南传,无论海内或海外,都不强调"圣战",而一些伊斯兰教派别强调"圣战"的概念;藏传佛教不强调以一神一教统一世界,而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相似,强调最终以一神一教统一世界;佛教无论汉传,藏传或南传,无论海内或海外,都不强调以武力解决教内的派别分歧,而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相似,有以武力解决教内派别分歧的现象;藏传佛教不强调以教法取代世俗法律,而一些伊斯兰教派别有以教法取代世俗法律的概念;汉族人民中有佛教传统,对藏传佛教也无排拒心理,而一些伊斯兰教派别的教义较严格,汉族人民皈依为伊斯兰教徒的比例甚小。

可见民族政策,不但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放之全国皆准"的真理也没有,只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研究。对维吾尔族人民,在文化平等,要求汉族学生学习维吾尔语言历史文化这一方面固然应当完全采用和西藏类似的政策,但在沿海内地设立维吾尔语城市却需要慎重。前面提到,伊斯兰教的发源地在中东,信众可能受中东地区思潮的影响,中东思潮的趋势,又完全不在中国可以预料的范围内。假设海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力量抨击维吾尔族地区经济发展致使伊斯兰信徒"道德败坏",必须发动圣战清除精神污染呢?我们自然希望在语言文化经济政治完全平等的情况下,维吾尔族人民和我们一起反对极端宗教势力。但也不能不作最坏的打算,就是海外"圣斗士"的力量占了上风,致使新疆的一部分最终要脱离中国,受极端宗教势力控制,女性地位一落千丈。如果除新疆之外并无其它维吾尔语城市,则一旦新疆的一部分被极端宗教势力控制,中国尚可以团结内部各族抵御,而如果在沿海内地还有维吾尔语城市被海外"圣斗士"渗透,挑动起各族大众间的民族仇恨,就后患无穷了。


(九) 世界史发展中极其偶然的变局

这并不是不信任人民能够在民主制度中和平共处。现代国家的概念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产生,原是世界史发展中极其偶然的变局。光绪三十二(1906)年,章太炎写《中华民国解》前一年,国家将有“立宪盛举”,严复应青年会之邀连作了演说八次,为“海上少年”之热心者解释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宪法。开明宗义就先讲了古代世界的“天下”和现代世界的“国家”之别:

“世之有政治,乃五洲不谋而合之一事……最始是图腾社会,如台湾生番之“社”,西南夷之“峒”。其次乃入宗法社会……此种社会,五洲之中,尚多有之……如俄国、如中国,皆未悉去宗法形式者也。最后乃有军国社会。”“吾国之人,所以于政治之学,国家之义,自西人观之,皆若不甚分晓者,止缘大一统之故。吾所居者,只有天下,并无国家。而所谓天下者,十八省至正大中,虽有旁国,皆在要荒诸服之列,以其无由立别,故无国家可言。”

说了天下和国家之分,严几道又讲国家与种族之别:

“今假吾对众言曰:吾是中国人。诸公试察吾作此言时,意主何义?……意主所生长之种族乎?非也……盖种族与国,绝然两事……种族之异,非邦国之分。邦国之分,别有关系,不在语言形色,故美英不为同国,而海中诸岛之民,其土语往往为英人所不省者,可以证之。”“何以言邦国之分,于人民有最大关系耶?……缘自有此分,而生出无穷之效果……以大经言之,盖社会必入军国程度,而后乃真有此分。” (注19)
(严复)
 
“邦国之分,别有关系,不在语言形色”,那在什么?又为什么“社会必入军国程度”才真正有“邦国之分”?严复没有细说。我想从最近看见的一个阿富汗战地美国上校采访记来找一点线索。这位美国上校Robert Campbell初到阿富汗,为对抗塔利班的势力,雄心勃勃的要帮助阿富汗地方政府实现“现代化”。他把他在美国听惯的老生常谈,譬如什么“对选民负责”,什么“纳税人的钱”之类,都搬到阿富汗的村子里,教导当地的部族元老,结果自然可想而知。部族的元老当面唯唯诺诺,可是面从心违,旋允即背,他们所真正热心的都是部族之间的是非恩怨,只要外国军队没在自己额头上公开写上“十字军(Crusader)”的字样,与塔利班或是美国上校联盟,对这些部族元老来说竟常常是权宜之计,并不算作关乎“气节”的大事。(注20)

那个美国上校面对着这样的情形,几乎感到不可思议,不能理解。可是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却不算是陌生的局面。作《湘军志》的王闿运同治九(1870)年正月十六日记道“校《五代史》二卷。观其将富兵横,与今时无异,恐中原复有五季之势,为之臲杌。余去年过湘乡城,如行芒刺中,知乱不久矣。(注21)”就已经预言了三十年后庚子之变时的东南互保,四十年后的清亡于十八省独立,五十年后的军阀列强中原混战。大清帝国和大英帝国虽然一字之差,却仿佛大蒜和洋葱,内部的组织大有不同。大蒜全靠外皮的联系,内部却是自给自足,互不相干的宗族,去了外头的门面,轻易就四分五裂了,洋葱内部却是经络纵横,除去外表纵向的联系,还有内部横向的联系帮助它联成一体。

如果一个社会只是以家族,宗族,部族为生产的单位,族与族之间的联系可有可无,那么即便如阿富汗人人有枪,族族有炮,也还是严几道所谓“宗法社会”而不是“军国社会”。如果一个社会的生产组织以全国乃至跨国为单位分工,一家小小的快餐店,东海岸的麦当劳和西海岸的麦当劳拿出的是同一份菜谱,做汉堡包遵从的是同一套程序,大西洋西岸出产的螺丝精确到和大西洋东岸出产的螺母相配套,共享于组装同一架飞机,完全是军事化的组织,那么即使美国的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明天就解散,人人不带枪上街,美国也还是个“军国社会”而不是个“宗法社会”。严几道所说的“军国社会”,不在于是否好勇斗狠,而在于社会的组织分工。近代以来社会组织的变化,民主取代专制,与其说是基于“坏道德”的政治制度被基于“好道德”的政治制度取而代之,不如说是以道德为号召的政治制度被一种以经济为号召的政治制度取代了。虽然同以往一样,军事暴力和赫赫武功还是驭民的基础,但这军事暴力却逐渐和宗教道德分家,而与经济商业结合成一体。

在军事暴力和宗教道德结合的时候,军事暴力是主人,宗教道德只是装点门面的客卿。可是军事暴力与经济商业结合的时候,自己却渐渐沦落成了客卿,让经济商业作了主人。因为经济商业的组织计划的能力不但不输于军事暴力,而且比军事暴力规模更大,组织更精密,对社会的粘合力更强,仿佛洋葱内部的经络纵横,政府和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和生产单位,横纵联系都错综复杂。相比之下宗教道德对社会的粘合力毕竟是松散的,仿佛大蒜的外皮有经无络,虽然政府和宗族之间有纵向的联系(在中国更有科举制度把个人和政府直接联系起来),可宗族作为生产单位都能自给自足,横向联系终究不紧。一旦王纲解纽,失去了大蒜外皮的纵向联系,就象中国和阿富汗所经历的,沦落为无经无络的一盘散沙,乃至地方混战了。

在欧洲航海“发现新大陆”("发现"一词最为原住民所憎恶)上相对无限的土地和物质资源以前,欧亚各国没有什么社会结构是以鼓励人民的物质欲望,乃至鼓励人民去不满足现状,而以商业竞争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的。因为在没有找到新大陆上相对无限的土地和物质资源以前,鼓励竞争的制度分明是制造社会基础的不稳定,养虎遗患,自造乱源。

我们常自问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中国从什么时候落后世界了”,实在是问得隔靴搔痒。中国并没有落后世界,中国和世界都在原地没有变,而西欧的少数几个国家却因为航海发现了“新大陆”上对当时西欧人口数目而言相对无限的土地和物质资源,而发生了基因突变,由分散小规模的宗族经济变成了需要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和计划的以航海为规模的经济,从严几道所说的“宗法社会”变成了“军国社会”,从道德宗教立国的“天下(Christendom)”变成了经济立国的“单一民族国家(nation states)”,从黄仁宇所说的缺乏内部联系的“潜水艇夹心面包(submarine sandwich)”社会变成了能“从数目字上管理”的社会(注22)。把全世界,连中国在内都远远的超过了。引发这基因突变的,就是偶然“发现”的“新大陆”。

在美澳各国不少以欧洲入侵其它大洲的历史为骄傲的人说是西欧文明改变了美澳大陆的面貌,殊不知实际上却是美澳大陆改变了西欧文明的面貌。今天我们看到一些穆斯林国家的苏尼和什叶等等教派信徒内战,互相以自杀式炸弹攻击,致使难民流离失所,一船又一船的跑到欧美澳洲各国的海岸,沦为这些国家白人排外论者煽动吓唬白人选民的好材料。殊不知15世纪以来,一船又一船的跑到美澳各洲的海岸的,其实大都是当时从欧洲可怕的天主教和新教徒内战中逃出来的白人难民。这些难民教徒的保守固执,从他们在早期殖民地颁布的宗教法律就可以看出来。在北美英属的殖民地不但同性恋处死,处死女巫在17世纪还是常有,晚至1692年在Massachusetts的Salem还有按犹太–基督–回教一系的传统法律把犯人用石头砸死的判决,而这个犯人的妻子因为坚持说自己是基督徒,不是女巫,也丧命在绞刑架上(注23)。

在十几代人之间,是“新大陆”原住民土地上相对无限的空间和物质资源,是非洲黑奴带来的相对无限的人力资源,逐渐转移了这些白人难民教徒后代的注意力,他们的注意力从道德和宗教内讧转移到经济商业和物质文明。15世纪土耳其帝国阻断东方航道,西欧各国为与亚洲通商开始海上探险别寻东方航道。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不但不高兴,而且大失所望认为一大挫折,因为那大陆并不是梦中的印度,反倒是通航印度途中的一道天然障碍。早期西欧各国回到美洲探险,半是官资半是海盗,不过是为了抢了些金子回家,全没有什么伟大长远的计划和理论。英格兰人首航美洲四年后的万历十七(1589)年英国的Richard Hakluyt junior建议用殖民地来供应水军所需的沥青,柏油,麻绳和原本依赖进口的橄榄,葡萄,橘子,已经算是曲高和寡的识见(注24)。而跨越重洋到荒芜之地扎根常驻,恐怕只有宗教内斗产生的难民和极贫苦不得志者才有这愿望。至于长远的计划和理论,更是遥遥落后。天才者如斯密氏(Adam Smith),也要等到英格兰人首航美洲一百九十余年后才能积累足够的观察比较和事实材料,在干隆卌一(1776)年才对这种新出现的社会组织形式加以一伟大的总结名曰《原富(The Wealth of Nations)》,今天我们读来还不免叹为观止。可是就在《原富》出版这同一年,大英帝国蒸蒸日上中间,美洲的那些难民教徒的后代却发表了一篇《独立宣言》,叛军和英军交战已有一年,独立的原因是同宗教毫无关系的经济税务矛盾,严几道所谓“邦国之分,别有关系…故美英不为同国”正在上演之中。英王亨利七世委托威尼斯人John Cabot代表英格兰去占领一切“天下基督徒所未知(unknown to all Christians)”的疆域二百七十九年后,英格兰人首航美洲一百九十一年后,谁料到军事暴力却与宗教道德仳离,而与经济商业结合,“天下”解体,变成了“国家”。
 
(斯密氏 Adam Smith)
如果今天那些保守固执的伊斯兰教国家逃出的难民有这样的历史条件,大概也会遵循同样的路线创造出物质文明,产生出同样的天才的,可是历史条件是没法重复的。把几个西欧国家这样偶然这样特殊的突变,加上一顶可怕的大帽子叫作“现代化(modernisation)”,硬说是个普世通行的过程,全世界也相信自己能步西欧的后尘实现“现代化”,或许是近一二百年来世界各地无数残酷的内战,革命,世界大战的诱因吧。斯密氏作《原富》一百年稍后,严几道就已经把它翻译成了中文,而且大有反响,可见中国并不是那么保守落后,可是我们的所谓“现代化”却失败了好几回,就是因为西欧“现代化”的历史地理物质条件是没法重复的,中国初步工业化引起的贫富悬殊和城乡矛盾没办法用海外殖民来缓和,只能以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内战和革命为终局。伊朗初步工业化引起的这些矛盾没办法用海外殖民来缓和,只能以推翻国王宗教复古为终局。日本工业化引起的这些矛盾希望用侵略亚洲海外殖民来缓和,只能以被英美战败为终局。一百多年来这样画虎不成的“现代化”又何尝只是中国一国的经验呢?

现代国家的概念既然从这样极其偶然的变局中出现,自然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模型。对其他世界各国而言,早已经不存在历史上相对西欧人口数目而言相对无限的土地和物质资源。以中国而言,在内部组织形如大蒜的宗法社会,即便汉族十八省在经济生产上也是相对独立,至于章太炎所说的语言不通的所谓属国,自然更大有“模糊安排各自表述”的空间,可是在从宗法社会向军国社会,从大蒜到洋葱的社会生产重组过程中,这种空间不存在了。被军事暴力遗弃后,各民族的文化传统相对商业经济的扩张都不堪一击。何况少数民族,在被完全同化消灭或成立“单一民族国家”之间作选择的时间更是紧迫,而主流民族却再也经不起象大英帝国一样轻易接受北美的独立。另外社会多数与少数的矛盾,城市与农村的矛盾,地域与民族之间的矛盾,信息的来源、流通和分配对全民决策的影响,眼前对策和长远规划的矛盾,都不是简单的"多党竞争,一人一票"就能解决的。对这些问题,世界上都没有真正成功的模型供中国借鉴。中国固然再也不应当重复1950和1960年代那样幼稚的举国疯狂,可是也不能完全不考虑任何适应国情变化的制度创新,不考虑一两个城市小范围内的谨慎的新制度的试验。

如果我们把个人在国家面前的人权,安全,尊严,个人的温饱,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看作人的需求,或曰“目的”的话,各种社会制度只是用于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应该依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这些“目的”来评判、排序。而“民主制度”既没有一定的形式,本身也不是一个“目的”。民主制度的业绩,是鼓励人民对领袖的怀疑,意识到领袖的权力需要制约和监督。而其不足之处,是对“人民”的判断力无限神圣化。就如领袖是有缺点、有偏见、有欲望的个人,人民也是由无数有缺点、有偏见、有欲望的个人组成。当人民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时,有时受害者可能是绝对少数的个人,有时受害的可能是人民全体。但这错误决定的害处,可能在十几年,几十年间才慢慢显现出来。人民悔之已晚,甚至不究因果,继续作出更错误的决定。凡是权力都需要制约和监督,即使是人民的权力也需要制约和监督,即使是人民的权力也应该有责任相伴,即使是人民在一时一事上的判断力也不是不容怀疑。在一个多党竞争的民主中国,也应当有国史馆、专家会、学者团等常设的独立机构,不断向选民提出政党和媒体不愿发出的逆耳忠言。即使是人民集体作出决定时,也应该尽量证明这决定是在搜集了所有信息,一再权衡之后作出的决定。这是在各族走上民主之路之初应当悉心考虑,尽早设计在制度之中的。
 
那么在汉族和维吾尔族人民间有没有更长远的制度性安排,能够让双方长远的和平共处呢?我想在联合国的“一级主权”即现有的“人口,疆域,政府,外交”四要素齐备的主权之外,引入“二级主权”或曰“文化主权”的概念可能会有帮助。给予寄居在“一级主权”之内的中小民族“文化主权”,允许他们向联合国派出观察员,而在联合国框架下达成“一级主权”保护中小民族语言文化的权利,而中小民族的“文化主权”不寻求从“一级主权”中完全独立的妥协。又或者除了向内的制度创新一途,还应该探索向外发现新资源一途。假设在语言文化经济政治完全平等的情况下,中国能以维吾尔语命名若干人造卫星,在太空飞船船身上大书上维、藏、蒙语标志,培养维吾尔族的宇航员,乃至在未来的"登月计划"中安排宇航员以维吾尔语自月球向地球传回消息,向维族人民宣传远景中的太空移民,对于对抗极端宗教势力的影响可能会有些效用。话似乎说得远了。但却也不远。
("数百年的内斗转为远征")
1707年5月1日,苏格兰正式和英格兰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而此时距离英格兰人首航美洲已经一百廿三年了。15世纪,土耳其帝国阻断东方航道,欧洲各国因为十分实际的与亚洲通商的需求,开始了不切实际的"向西开辟东方航道"的海上探险。1497年英王亨利七世委托威尼斯人John Cabot代表英格兰派出了第一艘探险船,五年之前哥伦布就已经发现了美洲大陆,不但不高兴,而且大失所望,因为那大陆并不是梦中的印度,反倒是通航印度途中的一大障碍(注23)。可二百一十年后的1707年苏格兰之所以最终签署《Treaty of Union》同意统一,主要就是为了分得英格兰在美洲大陆殖民地的贸易,(注25) 数百年的内斗转为远征————不列颠是在征服了"新世界"一百二十三年后,才完成自己内部的民族和解的。
 


写于2009年6月至7月



注释

(注1) 《Rudd hails China's stimulus package》(http://www.abc.net.au/news/stories/2008/11/10/2415652.htm)
(注2)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CHAPTER I – Article 1 – “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re...To develop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based on respect for the principle of equal rights and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注3)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
(注4) 《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
(注5) 《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13 Sep 2007 (http://www.un.org/esa/socdev/unpfii/en/declaration.html)
(注6)《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辽宁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
(注7) 《New plan no problem for 'fair dinkum' migrants: Howard》(http://www.abc.net.au/news/newsitems/200609/s1741675.htm);《Howard stands by Muslim integration》(http://www.theaustralian.news.com.au/story/0,20867,20322022-601,00.html)
(注8) 《Aborigines must learn English for viable lives》(http://www.theaustralian.news.com.au/story/0,20867,21790693-601,00.html)
(注9) 《Aboriginal kids must learn English》(http://www.news.com.au/story/0,23599,21790697-2,00.html)
(注10) Michael Walsh《Overview of indigenous languages of Australia》in Suzane Romaine (ed) Language in Australi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ISBN 0521339839;Andrew Dalby《Dictionary of Languages》 Bloomsbury Publishing plc. pp. 43. ISBN 0-7475-3117-X
(注11) Special Broadcasting Service (SBS) documentary《The Liberal Rule》2009/7/21-2009/8/4放映于SBS电视台;《The double handicap of knowing only English》(http://www.abc.net.au/unleashed/stories/s2143539.htm)
(注13)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2009年2月号《领导者》双月刊
(注15) 《A New Framework Strategy for Multilingualism》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 Brussels, 22.11.2005 COM(2005) 596 final
(注16) David Strawbridge《The Challenges of Bilingual Education in the Xinjiang Uyghur Autonomous Region》Education Advisor, Save the Children
(注17) Sonam 《Looking Back over a Year Since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ome Provisions on the Learning and Use of Tibetan Language in Tibet》(《Gangs-ljongs Rig-gnas》4th issue of 1989, Tibet Xinhua Printing Press, pp. 10-11)(转引自http://www.tibet.net/en/pdf/diirpub/politics/2009white/1.pdf)
(注18) 《Language, nation, and state : identity politics in a multilingual age》edited by Tony Judt and Denis Lacorne. New York :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注19)《政治讲义》,光绪三十二(190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胡伟希选注《严复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第一版
(注21) 王闿运《湘绮楼日记》吴容甫点校,马积高主编,岳麓书社1997年7月第一版;罗尔纲《中国近代兵为将有的起源》《论湘军》二篇屡引这一段日记,见《困学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一版
(注22)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5月第一版
(注23) Richard Middleton.《Colonial America : a history, 1607-1760》 Cambridge, Mass.: Blackwell, 1992.
(注24) Richard Hakluyt Jr.《The Principal Navigations, Voyages, Traffiques and Discoveries of the English Nation》转引自Richard Middleton.《Colonial America : a history, 1607-1760》Cambridge, Mass.: Blackwell, 1992.
(注25) David Starkey.《Monarchy: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modernity》Harper Perennial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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